1、办理身份证件几天可以拿到
办理身份证件,公民在提交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之日起六10日内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。这是依据《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的时间期限。
从提交申请表格的那一刻开始计算,大部分区域会在两个月之内完成身份证的制作并发放给申请人。然而,对于交通不便的区域,办理时间或许会有所延长,但延长的期限也不会超越30日。
这意味着,最长低于三个月,申请人应该可以收到自己新的身份证件。因此,法律快车提醒,对于急切需要用身份证的公民来讲,知道这一时间范围是尤为重要的。
2、身份证办理所需材料及步骤
在办理身份证件时,公民需要筹备一系列有关的材料。这类材料一般包含个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如户口簿)、最近免冠彩色照片等。具体需要可能因区域而异,但大体上都需要这类基本资料。
1.筹备好材料后,申请人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指定的办证中心进行申请。在申请过程中,需要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,并提交筹备好的材料。
2.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审核通过后开始制作身份证件。整个步骤需要公民耐心等待,同时维持通讯畅通,以便在证件制作完成后准时领取。
3、身份证办理加急及临时身份证
对于急切需要用身份证的公民,可以选择办理加急服务。
1.加急办理的身份证一般会在七天之内完成制作并发放。这为急切需要身份证进行出行、考试或其他要紧事务的公民提供了很大的便利。
2.在等待正式身份证办理期间,假如公民急切需要用身份证,还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。公安机关会根据规定准时办理临时身份证,以满足公民的紧急切需要求。
3.临时身份证虽然有效期较短,但在正式身份证制作完成之前,它可以作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用。因此,知道并合理借助这类服务,可以帮助公民更好地应付日常的紧急状况。